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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2.7万亿市值流失海外 倒逼A股改革
money.fjsen.com 2014-09-16 09:55: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来说两句

弊端

“工业版”IPO标准成羁绊

而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选择去海外上市是“逼不得已”:由于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的原因,互联网企业在A股上市存在天然障碍。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想要在主板上市,发行人需满足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而即使是在条件相对宽松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也规定,发行人需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上述两个办法的上位法、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法》则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而对于绝大多数互联网企业而言,上述条件均显得过于苛刻:大多数互联网企业初创期或者高速扩张期往往都是亏损的。公开资料显示,即使是今年5月份已经成功在美国上市的京东,其第二季度财报显示,该公司今年二季度仍然净亏损人民币5.8亿元。除了硬性的财务指标之外,在目前的新股发行体制下,企业想要在A股上市,仍然需要经历漫长的排队,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此等上2-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并不现实。

“现在我们的IPO标准,无论是主板的还是创业板的,都是传统的工业版本的IPO标准。”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表示,现有A股的IPO标准,都是按照工业企业的标准来设定相应门槛的,这个显然已经过时了,它无法满足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一些新兴企业、新兴业态的上市需求。

另一方面,他认为,目前发审制度的本质依然是审批制,需要排长队,由监管层直接控制发行节奏,监管层对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判断,这个排队的过程、打分的过程都在一定程度上人为提高了IPO的门槛,降低了IPO的效率。正是上述两个原因,使得国内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一些优质企业没有机会在A股上市,被逼“出走海外”。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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