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职员虚构退票信息2个月贪污140万
铁路局职员贪140万退票款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巍)原北京铁路局北京收入稽核部收入审核员的李崇义,与售票员合谋,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贪污140万元退票款。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铁路运输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崇义有期徒刑10年。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称,2012年3月至5月间,李崇义在担任审核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北京站售票车间售票员宋某合谋,将宋某编造的虚假退票信息800余条通过审核。退票均为北京南至上海虹桥的高铁商务座。
庭审自称开始不知情与售票员供述矛盾
在庭审过程中,李崇义辩解称,她并未与宋某共同预谋骗取退票款。
她称,在担任北京铁路局北京收入稽核部收入审核员期间,由于自己工作不负责任,对宋某骗取退票款开始并未发现,更未参与。
直至2012年4月的一天,她偶然查出宋某的退票报告有问题,宋某要求隐瞒此事,并给李崇义钱款。
此后直至2012年5月间,宋某多次送给李崇义钱款。李崇义在知道宋某编造虚假退票信息骗取退票款的情况下,仍对宋某的退票报告不加审核,放任其行为。
被另案处理的宋某则是另一种说法,他说整个行动是两人商定的,即由宋某利用工作之机编造虚假退票信息,李崇义则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掩护。
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间,宋某多次在当班作业时,使用手工退票程序,虚构了数百张北京南开往上海虹桥的高铁商务座退票,并制作虚假退票报告。
北京火车站将上述退票报告上交北京铁路局北京收入稽核部后,李崇义故意不加审核,一律予以通过。2人共同骗取了100多万元人民币(6.2164,-0.0094,-0.15%)的退票款,后予以分赃。
责任编辑:林萍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