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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区可享四项特殊信贷政策

2015-12-07 09:28:31 欧阳进权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财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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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好与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昨日对外发布信贷政策支持福州新区建设,给予福州新区建设项目四项特殊的信贷政策,全力推动“国家级”福州新区加快发展。

优先扩大授信。将福州新区纳入省分行优先重点支持区域及试行区域综合授信的主体范围,在审批权限、信贷规模、资金安排、贷款利率、担保方式、办贷时效等信贷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

增加贷款审批权限。对福州新区的项目贷款,省分行将简化办贷流程,并在总行授权下扩大贷款审批权限,即整体城镇化建设贷款、棚户区改造贷款、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贷款单笔15亿元,且对同一主体的不同项目可以分次报批。

期限长、利率优惠。对福州新区的项目贷款,期限可长达15年~25年;水利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公路项目若列入国家有关部委编制的项目清单,可使用PSL资金,此类项目的评估、审议和审批优先安排,适用贷款利率下浮优惠政策(根据人民银行下达的优惠幅度适时调整)。目前农发行提供的优惠利率下浮幅度可达13.4%,这相当于贷款基准利率打8.66折。

因项目而宜采取灵活的融资方式。量身定制福州新区项目融资方案,可灵活择取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政府授权自营、PPP等多种融资模式;组合运用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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