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质量报告》:聚焦车险“新规”
money.fjnet.cn 2012-03-06 11:17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我来说两句
目前,中国保险协会正在根据社会各界意见对我国商业车险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行业工作组提供的修订说明,这次修订体现了理顺产品架构等十个方面的特点。其中,“取消关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车辆损失在车损险项下全额赔偿”的修订内容引人注目,也就是说新条款中“无责不赔”霸王条款被废除了,专家认为,这是最核心,最具有颠覆性的内容。
保险专家 杨波(大学教材《商业保险原理与实务》、《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作者,中国精算师考试中心负责人):如果我们把整个中国的车险市场作为一个大的市场,整体市场来看,不管是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还是公司,都是主体,我们这样来看的话,它应该是一种从传统的供给角度出发,转变成从消费者需求角度出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一次的修改,我觉得方向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那么车险条款方向性转变的标志“无责不赔”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一看一年前,广州车主小张的遭遇。明明投了足额的车损险可是当去年春天小张的车子真的被撞坏了,保险公司却不给理赔,因为保险公司说还要先区分所谓的责任。
记者:别人把我的车撞了,我没有责任,对方全责,我可以不可来理赔啊。
平安保险客服人员:对方全责的话,找对方保险公司,跟您自己的保险是没有关系的,先生。
车损险,保的是车辆损失,和责任是没有关系的。但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采取先区分责任再赔付的违法方式处理的。在江苏南京多年来已经审理了大量这一类案件。结果都是判决车损险“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条款无效。
相关新闻
- 2012-03-05车险三大霸王条款作古 车主有望少交千元保费
- 2012-03-05保监会:敲打粗放理赔 新规缓解车险理赔难
- 2012-03-02保监会:将完善车险理赔规范评价口径和标准
- 2012-03-02涉水险争议再起 客户指责大地车险条款相互矛盾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