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从消费者立场出发,也表示了肯定。
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 陈剑:总体上来说,我们觉得这项工作的启动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有很大的益处的。
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我国商业车险这次修订的启动,是包括商业车险经营理念,盈利模式和消费者消费方式在内的一次方向性转变。而这次转变的开端始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媒体不断揭露保险霸王条款的过程中,以云南律师张宏雷,北京律师李滨为代表多名律师质询保监会,要求立即废止无责不赔条款。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律师协会、中国行为法学会等分别发出呼吁,要求保险业监管部门从根本上废止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
在两会上,人大代表周森提出了名为《关于尊重司法权威,废除汽车保险“按责任赔付”条款的建议》,得到司法界,文化界等几十位代表附议,引起全国人大重视,同时,数十位政协委员也提出了要求废除霸王条款的提案。
针对社会各界的呼吁,去年7月,保监会向保监局和财险公司下发通知明确,车险费率将市场化,车险条款也将向以《示范条款》为基础的竞争性条款转变,舆论普遍认为这意味着我国商业车险改革将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10月1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外发布《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大代表 周森:也正在改善正在完善,但是还有很多东西不一定很到位,我相信保险行业的这种态度是很明朗的。
汽车保险业界的专家都认为,这次中国保险协会对外发布的《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确实解决了一些保险行业存在的痼疾,比如说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以及高保低赔等问题,这些进步无疑是值得肯定的,而且对于维护广大车主权益也会有切实的帮助。但是也有专家指出,在《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还存在有些条款模糊不清、甚至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地完善。
各界人士在一致肯定这次示范条款修订方向的同时,也建议,不妨抓住这个契机,将保险条款完善的步子迈得更大一些。
保险专家 杨波:条款中基本上都没有一些详细的费率设计的说明,因为无法说,每个保险公司可能都有一些不一样的诉求,所以这个时候可能就会造成在解释上的一些歧义或者说分歧,那么会引发一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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