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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质量报告》:聚焦车险“新规”
money.fjnet.cn 2012-03-06 11:17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我来说两句

专家的担忧并不是凭空想像,记者对保险公司进行了咨询。

平安保险 客服:发动机这个损坏的话,就是说遭受了水淹或者是涉水行驶导致的发动机损坏,车损险这一块是免除了的。

记者:你说的免除就是不赔的意思呗,

平安保险 客服:你可以这样理解。

记者连续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对这一问题的答复都类似。事实上在保险实务中,这一类的纠纷越来越多。 比如在2011年的6月下旬,浙江杭州突然遭到大雨袭击,导致大量的私家车车辆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就以此为由拒赔,在短短的数日,拒赔的案例就高达上百起。而引人注目的是,这种拒赔与法律规定并不一致。

保险实务专家 潘浩:在大量的司法实践和法院判例中,消费者即使没有购买涉水险,也能获得发动机进水的赔付。比如在2008年上海,一位消费者在暴雨中行驶时,由于道路积水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拒赔,但是法院认为,消费者发动机进水的主要原因是暴雨所导致的,而暴雨是车险条款的责任范围之内,因此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该予以赔付。

专家认为,消费者、法院和保险公司对涉水赔付的争议根源就在于条款本身的模糊性,而大量的保险赔付争议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长远看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声誉。

保险实务专家 潘浩:制定车险示范条款的时候,必须要加强严谨化、通俗化和明确化的努力,避免以涉水行驶为代表的灰色术语条款成为新的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去年以来,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车险条款的关注度非常之高,人大代表周森,在提出《关于尊重司法权威,废除汽车保险“按责任赔付”条款的建议》之后,在七个月的时间里,接到群众建议和咨询超过了两百条。在对这次条款修订做出充分肯定后,周森认为,条款再好,关键还在于落实。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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