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宜居环境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加大城乡建设力度。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加大“两违”治理力度。进一步推动“点线面”攻坚拓展延伸,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提升市政道路和管网,抓好流域治理和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高起点开展城市设计,实施环境整治提升,打造城镇景观走廊,塑造城市形象。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加强村庄绿化美化,提高污水治理和道路硬化的覆盖面,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优化城镇布局。抓好规划实施,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加快两大都市区、区域中心城市、县城等建设,加快同城化步伐,推进轨道交通、通信网络等设施共建共享,着力培育和发展中小城市,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加快“做大县城、做美县城”,挖掘县城传统风貌特色,打造历史文化特色街。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土地、财税、投融资、行政管理等方面改革,着力解决好“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的问题。适时出台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完善城镇化体系布局。继续推出若干各具特色的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重点推动城镇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就业吸纳能力强的项目建设。
(五)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民生工程行动计划。落实省级补助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水利交通、住房保障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开辟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民生项目建设。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探索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加大对苏区老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实施有利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企业吸纳就业的财税政策,改进和完善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