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局。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能源局挂牌两年后的2010年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除了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分任正副主任外,21名委员由财政部、发改委、外交部等多部委的一把手构成。自此,中国能源管理大致形成了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驾马车”的格局。
2013年,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将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同时,不再保留电监会。
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改委管理。
正因为如此,不少人把此次能源局的腐败归咎于发改委的监管不力,但任浩宁却认为这种看法对发改委来说有些不公平。他说,实际上在设立渎职程序时,能源局的监管并不归国家发改委管。但有一点不能否认的是,国家发改委确实是权力的中心,这在做项目的时候体现得相当明显,“能源行业的风电、光伏项目权力没有下放时,只要审批程序‘攻克’发改委这一关,其他审批手续基本上一路绿灯。”
但发改委一般只考虑宏观层面,比如一个项目会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具体的细节他们并不会去把控,因此,在目前的能源领域内,有一种比较激进的言论,那就是深化改革,政府职能的调整,发改委自己要首先调整。否则,“电力、煤炭等具体行业的改革更容易被发改委打乱。”任浩宁坦言。
但任浩宁也明白,目前对于发改委的改革因涉及太多的部门和太多利益,推动不易。
因此,不少专家建言,要逐渐给其他部门增加实际的权限,没有必要存在的审批环节要么下放给地方政府,实行备案制,要么索性取消。
无论怎样,改革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