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财经频道 > 旧栏目 > 三明财经 > 正文

福建明年起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

2014-06-25 08:40:4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今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荣郎在接受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时透露,从明年起,福建省将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

杨荣郎介绍,机动车尾气是城市中PM2.5和PM10的重要来源之一。福建主要采取“提升、淘汰、严管、推广”四大措施进行防控。提升即提升燃油品质,今年起,已全面供应了国四车用汽油;从明年起,将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

淘汰即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福建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5年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严管即严格机动车的环保管理。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要求各城市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逐步扩大非“绿标车”限行范围;到2015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

推广即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公众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出租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银行
更多>>保险
更多>>中国人寿
更多>>专题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