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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将扩围 短期偿债压力大
money.fjnet.cn 2014-07-08 09:28:03   来源:中国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市场约束

偿还资金结构无需“一刀切”

财政部目前对于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中,涉及“自还”的仅有一条:“试点地区承担债券还本付息责任。试点地区应当建立偿债保障机制,统筹安排综合财力,及时支付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切实履行偿债责任,维护政府信誉。”但在专家看来,对于偿还资金结构安排无需财政部“一刀切”,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而市场将对资金安排是否合理做出判断,客观上约束政府发债行为。“如果市场上认为地方政府债券风险较高,那么拒绝购买也是理所应当的。我们还是希望加大市场调节的因素,交给市场来定价,来判断风险。”

我国地方财政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政府预算内支出、政策性收费和经营资源收入。相关研究报告显示,政府预算内支出,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事业附加、中央财政的专项拨款以及地方专项资金。地方政府经营性资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出让转让收入以及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收入等。此外,地方政府政策性收入主要包括各种配套费和使用费等。但是,这一资金来源的稳定性较差,而且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地方政府政策性收费在市政建设资金来源中的比重曾接近50%。但随着有关收费项目的治理工作,目前这一比率仅为4%,难以成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资金来源。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来看,地方“自还”资金构成仍将以地方财政和项目收益为主。但由于举债投资项目具有公益性,且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因此财政偿还安排的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地方债能否获得市场认可。在财政支出的具体安排上,除目前已披露的广东省以中央返还的燃油税替代性收入外,地方税收收入、偿债准备金等都可成为偿债资金来源,但具体安排需根据地方实际情况。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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