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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网身陷非法培训官司:橄榄枝变成带刺玫瑰
money.fjnet.cn 2014-07-09 15:17:17   来源:法治周末    我来说两句

信息公开告赢民政部

2013年1月28日,如果爱公司向民政部寄发了《关于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涉嫌欺诈行为的举报信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称发现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和百合公司联合开展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没有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涉嫌欺诈。

按规定,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由民政部登记、监管,因此如果爱公司向民政部进行了举报。

此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如果爱公司要求民政部向他们书面邮寄公开该研究会的信息,包括社会团体登记资料、年检资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对该研究会涉嫌欺诈行为的查处结果。

去年4月26日,民政部作出《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回复称:经过初步甄别,民政部已于2月7日转交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鉴于举报情况仍在调查过程中,因此就其他申请公开事项进行答复。《告知书》称,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的社会团体登记情况、历年年检情况属于公开信息,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另外,民间组织管理局对登记的社会团体仅保留登记信息,并不保留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副本。

在收到《告知书》后,如果爱公司不满,于去年11月25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政部认为如果爱公司申请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进而答复如果爱公司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即登录网站查询)并无不当。

但法院同时指出,民政部在《告知书》中并未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导致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撤销。同时,民政部作出《告知书》的时间超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5日的答复期限,且没有依法延长答复的批准手续,属于程序违法。另外,法院还指出,民政部在作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告知书》时,应以民政部的名义作出,应该加盖民政部公章(《告知书》中加盖的为民政部办公厅的公章)。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民政部的《告知书》,并要求其针对如果爱公司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民政部对上述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院审理认为,如果爱公司申请民政部向其书面邮寄相关信息,民政部只告知应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且相关网址所查询的内容不能涵盖如果爱公司申请公开所对应的信息,其处理构成遗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事项的情形。同时,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的登记机关,民政部应当掌握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登记证书上记载的相关信息。而民政部仅告知其不保留登记证书原件及副本,未尽到审查答复义务。

2014年4月28日,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一审判决撤销民政部告知书,并责令民政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正确,故驳回了民政部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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