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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集团预计存在和解可能
money.fjnet.cn 2014-07-21 09:5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有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

美国的外资审查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直到2007年,美国通过的《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外资投资美国资产的安全审查。该法案之所以出台,最直接的推动力就是此前发生的数起外资并购美国企业的案例,其中包括中海油收购美国第九大石油天然气生产商优尼科公司、中国联想集团对美国IBM公司个人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业务的收购等,前者以失败告终,后者也付出高昂的收购成本。

此次三一集团海外并购案胜诉,称得上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在三一重工(行情,问诊)网站上,公司将此案定性为“尊严胜诉”,称三一集团和罗尔斯公司欢迎华盛顿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并为三一集团和其关联公司在美维权取得的历史性重大胜利而高兴。三一重工和罗尔斯坚信其合法权益终将得到公平正义的保护。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越来越频繁的情况下,运用西方国家成熟法律体系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提升,也将进一步增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信心。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三一集团的胜诉为中国企业在海外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提供了榜样。“中美经贸深度和广度越来越上升,摩擦也会上升。”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问题专家张国庆也表示,三一集团的这次行动将对CFIUS的运作、决策程序产生重要影响,促使其更加透明,为更多到美国投资的外资企业提供一个追求公平、正义、合理对待的机会和平台。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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