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批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公布
公共服务均衡化
要打破行政等级限制,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统筹布局建设幼儿园、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养老设施、文体场所、交通枢纽(站点)、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中小城市优先改造提升有扩容需求的城乡结合部、新城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努力实现常住人口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并逐步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提高人均补助经费标准。
同时,实施“百万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努力为农民工等外来群体提供就业、培训、保障和维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实名制就业援助。鼓励开发区、产业园区统筹规划、集中建设住宅类、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或划出生活设施用地由企业自建面向本单位员工的公共租赁住房。
探索以需求为主的养老券、教育券、交通券等直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探索建立“五险统征”集中办公模式。(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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