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土地流转不能激进 要以农民为本
维护好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一部分农民成为市民,为了在城镇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这部分拥有城镇户籍的农民,有的可能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但他们并不愿放弃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和由此带来的收益。
“在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同时,要维护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辜胜阻认为,土地财产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利,不能随意剥夺。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有生存保障和致富资本两种功能。大部分农民工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土地是最后的依靠。
辜胜阻强调,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保障农民享有土地是否流转的决定权和土地流转形式的选择权,维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土地产权设计,要在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抵押权、担保权五个权利分离情况下来保障各个主体之间的权益。土地改革需要稳定所有权、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用好抵押权、担保权。土地确权后,农民应具有“三权三证”,三权: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之上自建住房的房产权。三证: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民在宅基地之上自建住房的房产证。
张冬平建议,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在户籍改革的同时,政府还出台相应的政策,重点强化农村土地的生产功能,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和财产功能,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取消依据耕地面积计算的补贴方式,对抛荒撂荒的耕地给予惩罚。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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