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机要
声称帮催款索20万“交际费”
船载卫星通信系统对于海上救助打捞也意义重大。海上救助打捞时,电台、海事卫星都存在通信盲区、误码率高等问题,而在舰船上设计安装自动跟踪同步卫星的通信系统,是最佳的海上通信方案。
北京奥华宇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某作证称,他作为中间人,促成救助打捞局与北京网通公司签订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合同,之后合同中的部分实际业务,网通公司交给中星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做。
牛某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星互联欠了自己公司378万元中介费没给,他多次找中星互联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催款,刘某总说,救助打捞局没把钱付给网通,网通也就没把钱付给中星互联,所以中星互联没法给牛某的公司钱。
无奈之下,牛某找到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项目的联系人陈鹏帮忙。
2009年7月份的一天,牛某再次打电话给陈鹏催款,陈鹏让其等消息。过了几天,陈鹏回电话说可以帮忙要钱,但要求牛某给他20万元当“交际费用”。
“我不得不同意了陈鹏的要求。”牛某说,2009年8月7日,他把20万元现金交给陈鹏。
陈鹏表示,这20万元钱是他向牛某“借”的。刚开始想过还,但拿到钱之后,还钱的想法就没了,所以牛某让其打欠条,被他找借口敷衍了过去。
寻机要做假证明自拿百万好处费
陈鹏被抓后称,从2008年底到2009年的上半年,有几条搜救船的船端设备多次出现故障。“我把事情告诉了中星博远(和中星互联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副总监王某,王某说如果把牛某踢开,服务速度和服务质量都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王某解释说,如果没有牛某,少了中介费用,其公司会有更多利润。
陈鹏和中星博远达成一致后,牛某的奥华宇通公司以欠款为由起诉了中星方面。王某找到陈鹏,让其帮忙出证明。
证明大致内容为:从2009年9月开始,救助打捞局与网通终止合同了。有了这个证明,中星方面就可以不再付给奥华宇通费用了。就这样,陈鹏利用法院,把牛某的公司从业务合同中踢了出去。但实际上,救助打捞局和网通的合同根本没终止。
陈鹏称,在刘某确定其是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项目具体负责人后,中星博远为了感谢他,就给了他101万元现金。“另外中星博远也想保住这个合同并且希望和救捞局能扩大合作。”他说。
据陈鹏说,中星博远给的钱,20万元用于其父母在武汉买房;12万支付给前妻;20万元交给其现任妻子;20万在通州建房买家具;40万元左右投入股市,其余用于日常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