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陌疑卷入侵权纠纷 关键商标项遭抢注
属恶性抢注?
上述接近陌陌的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第45类商标并不在陌陌的经营范围内,其商标适用商品指向线下婚恋介绍服务类,而且从商标生效日期看属于恶性“抢注”,因为在此之前陌陌已经在使用该商标。
南都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根据2014年最新版本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显示,其中在45类下设的4505“单一服务”中,涵盖了450005交友服务、450112婚姻介绍、450218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等几个类别。
其中“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究竟是否属于陌陌的经营范围?对此,陌陌并未正面回应。
不过,南都记者发现,经营类似在线交友业务的“微信”,已经在2014年1月7日进行了第45类商标的申请,注册号13872161,仍处于公告期中,而其适用商品范围和上文提及的杭州尖锐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的“陌陌”商标基本一致。
商标“抢注”一事并非个案,此前嘀嘀打车就曾因此更名为滴滴打车。
对于移动互联网的不同类别商标冲突问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移动互联网的一个特征是O2O(OnlinetoOffline),很多移动应用往往具备线上和线下多个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类别的特征,此时应用如果只申请注册单个商标类别就会发生法律风险。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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