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丢失调查:“内鬼”顶上贴息存款
法律责任需厘清
存款丢失的法律责任如何厘清?专家建议,要针对具体案件,结合造成存款丢失的原因,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刑事、民事责任,并做出合理判决。
从法理上看,储户将钱存入银行,双方就形成了委托保管的合同关系。只要储户有合法的存款凭证,自身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及重大过失,双方存款关系自然成立,银行应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张宗新认为,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系统漏洞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要承担部分责任。
由“贴息存款”造成的存款丢失判定则相对复杂。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不论是“阳光贴息”还是“非阳光贴息”都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有些储户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私下拿到高额贴息,一方面却理所当然地以为存款存在银行,业务办理也在银行场所进行,出了问题就应该由银行负全责。
具体来看,执行“贴息存款”操作的银行业务人员已违反了《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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