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对外发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明确将在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能源要素更高效配置。 方案明确,试点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合理确定用能权指标,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建立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制度,明确交易要素,完善交易系统,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履约机制。 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根据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产业结构和布局、节能潜力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天花板”下,合理确定用能单位初始用能权。同时,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配额内的用能权以免费为主,超限额用能有偿使用。 我国将在浙闽豫川四省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 据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对外发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明确将在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能源要素更高效配置。 方案明确,试点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合理确定用能权指标,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建立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制度,明确交易要素,完善交易系统,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履约机制。 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根据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产业结构和布局、节能潜力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天花板”下,合理确定用能单位初始用能权。同时,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配额内的用能权以免费为主,超限额用能有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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