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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金园汽车集资诈骗案 2700余人次受骗
money.fjnet.cn 2011-12-21 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 马婧妤 周翀

中国证监会日前披露了西安金园汽车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金园汽车”)集资诈骗案始末。西安金园汽车通过各地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转让金园汽车股权,骗取投资者2700余人次,涉案金额近6300万元。由于性质恶劣,当事人王可、董欣分别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年。

据介绍,2005年,董欣冒用12名自然人的身份证,利用虚假的验资报告,在并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将西安金园汽车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

其后,董欣与陕西明道启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可合谋,以上述金园汽车部分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为名,以金园汽车即将在海外上市为幌子,自2006年3月开始通过全国各地的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转让金园汽车股权,骗取投资者2700余人次,购买股权共计2380多万股,涉案资金共计近6300万元,大部分被王可、董欣非法占有。

2006年3月,中国反洗钱监测机构在监控中发现,3月9日至22日期间,共86人在北京某银行向“西安市高新区金园汽车服务部”汇款,金额累计达488万元,且此类汇款业务每天以10-20笔的速度增长,并且部分汇款的附言里有“购买股权”字样。该机构随即向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移送相关线索。经初步调查,公安部于同年4月底正式致函中国证监会,请证监会就金园汽车涉嫌非法发行股票一案进行调查核实。

2006年5月上旬,证监会派员与陕西证监局共同对金园汽车进行调查,发现金园汽车涉嫌虚假出资、擅自发行股票并涉嫌诈骗的犯罪线索。根据掌握的相关证据,中国证监会正式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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