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备受关注的iPad中国商标权之争昨日又起波澜。继本月初苹果状告唯冠侵犯iPad商标权在深圳败诉后,深圳唯冠开始主动出击,把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国美电器”告上了法庭,要求国美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及相关广告宣传活动。
昨日,该案在深圳市福田法院开庭审理。
唯冠把国美告上法庭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一纸诉状,把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告上了法庭。昨日,该案在深圳福田法院开庭。
深圳唯冠诉称,其是“iPad”注册商标的合法注册商标权人。经其调查发现,被告国美电器未经他们许可,擅自在各分店中销售带有“iPad”商标标识的掌上平板电脑产品,在机体等显著位置均清晰标注“iPad”商标标识。
深圳唯冠认为,国美电器的销售行为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要求法院判令国美电器立即停止销售“iPad”系列平板电脑商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立即销毁侵权标识与包装,立即停止“iPad”系列商品的广告宣传活动,并承担调查、取证等合理费用和诉讼费用。
国美指责唯冠滥用司法资源
面对深圳唯冠的起诉,国美电器的代理律师昨日在法庭上回应称,深圳唯冠这是滥用司法资源,是滥诉。
国美电器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答辩称,国美电器销售iPad平板电脑无须知晓这个商标是否侵权。同时,苹果和唯冠之间的商标权诉讼,虽然已经一审判决,但是判决仍未生效,此时深圳唯冠又把国美电器送上被告席,属于滥诉,在滥用司法资源,请求法庭中止审理。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事件回顾:
iPad商标权之争第一回合苹果败诉
该商标争议的起因要追溯到2000年。从当年开始,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而当时苹果公司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产品。
2010年起,苹果公司推出个性化平板电脑iPad。在iPad进入中国内地时,一场关于iPad中国内地商标权归属的战火在深圳点燃“苹果”把“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这次诉讼原告是“苹果”和英国的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国IP公司”),他们请求法院判令注册号1530557“iPad”、注册号1682310“iPad”商标专用权,即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归其所有,“深圳唯冠”同时赔偿其因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所损失的人民币400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苹果”方要商业获取他人的商标,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而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另一原告英国IP公司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唯冠公司)签订,且与深圳唯冠之间的“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亦不成立。因此,“苹果”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 2011-12-07iPad商标案苹果一审败诉 唯冠称苹果应回谈判桌
- 2011-12-06iPAD商标之争唯冠一审胜诉 知识产权成"意外之财"
- 2011-12-06iPAD商标之争唯冠一审胜诉 知识产权成"意外之财"
- 2011-12-06“苹果”告“唯冠”索iPad商标权 一审驳回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