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部门将展开调研
财税部门对上述情形并非不知情。一位接近财税部门的人士指出,其实在过去与上海地方和相关企业座谈时,一些企业已经反映了上述问题。
但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增值税扩围来解决,“原因是最初测算改营业税为增值税时,实际的物流整个行业的税负并未增加”。
这位人士透露,过去物流行业的“交通运输”和“物流辅助服务”的营业税税率分别是3%、5%。改为增值税后,交通运输行业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与过去营业税税率的3%是对应的,并未增加税负。物流辅助服务部门也是如此,改营业税为增值税征收,反而降低了税率。
这导致一种情况发生,即上海周边的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企业已经开始在上海开办事处或者开增值税发票,以解决税收抵扣的问题。“这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但交通运输业实施增值税后,反而显示出税负增加的情况。这可能与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1月1日之前购进的货物或者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未做规定有关。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一份报告显示,物流与经营性出租业务所需运输设备一般金额较大,使用年限较长,比如一艘船舶购买动辄需要上亿,使用年限可能超过20年,这些物流企业此后多年可能不再有大额的设备购置,如果将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如果不对过去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则企业的税收负担将急剧增加。
财税方面权威人士指出,考虑到2月份才有今年1月的增值税申报的问题,届时将通过调查研究上海试点出现的问题来解决。
据记者了解,目前物流行业的运输部门和“物流辅助服务”部分实施了不同的增值税税率,这与过去的营业税实施不同的税率类似。国务院办公厅在去年8月份发布有关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指出,“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有关部门解释指出,税率统一并不是目的,实施增值税改革才是根本。所以目前物流行业实施统一的税率,并不是改革的重点。
减负措施将密集出台
本报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包括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起草会签多项重要文件,以便促进物流行业尽快降低成本。
商务部流通司副司长王选庆称,商务部今年将启动仓储业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示范工程,针对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最后一公里的货车进城难问题,与公安、规划、交通等多个部门协调,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体系示范工程,通过改善城市物流节点规划布局,实现城市物流与城市商业网点和社区的有序衔接。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在推动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同时有望降低申请试点的营业额标准,可能从目前的100万元降低一半。此前5年来的上述试点显示,每个物流企业试点后平均减少重复纳税额87.5万元。其中47%的企业减少重复纳税额超过50万元。国家发改委已经要求加快上述试点进度,力争最快3个月完成最新一批物流行业的营业税差额试点。
此外,本报记者也获悉,10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人士与10多家物流企业人士座谈,就物流行业土地增值税调整已有实质性进展。具体体现为,仓储行业的土地使用税有望下降一半。
此前,2006年国家对于城镇土地税使用暂行条例修改后,各地仓储行业的土地税一般都上升了3倍,而在各地执行中实际税收更高。2007年8月,中国物资储运协会对仓储行业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调查。调查显示,新土地税政策出台后税收增加幅度比较大,多是从高征收。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会长姜超峰指出,目前因为土地价格攀升,全国有40%的企业已将在未来5年将遇到搬迁问题。
本报记者获悉,土地增值税下调一半与过去有很大的区别,本次要求的条件相对较高,即需要从事专业的仓储行业业务,且营业面积得到一定的面积并实施备案制。
不过整体而言,中国仍需要进一步加快改革力度,以降低物流行业成本。《2010年农副食品加工业物流成本分析》显示,近年来城镇农副食品市场管理费用不断增加成为农副产品价格高企的重要推手,其中2010年仓储成本占12.7%,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配送成本占8.2%,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流动加工成本占0.6%,同比提高了0.5个百分点。
何黎明指出,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经济的比重每降低1个百分点,就可以带来4000多亿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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