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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打击治理金融违法犯罪成效显著

2022-09-15 15:01:23 王永珍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华黎  

本报讯 (记者 王永珍 实习生 时纪林)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遏制金融违法犯罪 筑牢金融安全屏障”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和部分金融机构,介绍我省金融机构织密金融行业风险防控网,配合打击、有力遏制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净化我省金融生态环境的做法和成效。

有关部门坚持源头管控,强化预警防控,持续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今年1月至8月,我省月均涉诈账户数降幅达27.41%。

针对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多变的态势,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自主建设福建省银政通系统,今年1月起向银行机构提供跨部门“一号通查”服务,支持银行机构通过身份证号或手机号“一键查询”客户风险等级,并以“红黄绿”三色直观展示,形成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之间信息共享局面。截至8月末,共核验信息637万条。

同时,建立警银协同“受害人转账预警”+“可疑人员开户劝阻”双重机制,今年1月以来,通过现场或电话等方式劝阻潜在被害人1666名。银行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按照“以涉案要素反向查找潜在被害人”的思路,探索劝阻新模式,发现潜在受害人3486人次、止损1972.2万元。截至8月末,省内银行机构根据公安部门指令,止付、冻结涉诈资金72.84万笔。

近年来,洗钱活动呈现与各类犯罪相互交织渗透、洗钱手法不断翻新、涉案金额持续攀升的态势。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我国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和省公安厅牵头,共12家单位成立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对洗钱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初以来,已累计处理并移送可疑交易线索182条,侦查机关据此立案45起、破案24起。全省共判决洗钱罪案件24起,其中“自洗钱”案件10起,判例总数是去年同期的2.7倍。

信用报告是客观真实记录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有形”载体,任何机构和个人均无权擅自修改或删除真实无误的信用报告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信用报告出现不良信息后,首先应立即足额偿还贷款,自贷款还清之日起5年后,这条不良信息会自动删除。

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打着“征信修复”等旗号骗取信息主体财产、收集个人信息,扰乱征信市场。根据人行总行部署,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于今年3月至6月集中开展了“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推动治理常态化并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