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保障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保险领域,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张某罹患恶性肿瘤后与同事赵某合谋,冒用赵某的身份证再次进行体检,后使用赵某的保险合同谎称赵某出险,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双方约定事成之后,对“理赔金”进行分赃。 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理赔审核及调查中,发现赵某寻找各种理由推脱慰问并对所患疾病情况语焉不详,于是对本案产生了怀疑。后经医院就诊档案核查、单位走访等多方调查确认,查明真实患者并非赵某而是张某,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随着警方的介入,张某和赵某坦白了自己的骗保行为。最终,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张某与赵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经法院审理,张某以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赵某因将保单借给张某合谋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风险提示】 保险欺诈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社会秩序,给消费者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为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我们可以做出努力: 保险机构:①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完善欺诈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涵盖保险欺诈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的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②利用图像识别、大数据计算、自然语言处理、实时定位、SNA等先进技术手段,充分提升保险欺诈线索甄别及案件调查效率;③加强行业协作,共同打击保险欺诈;④广泛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保险从业者的合规教育,提升消费者反保险欺诈意识。 保险消费者:①树立对保险欺诈危害性的正确认识,充分了解保险欺诈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动提升防范保险欺诈风险意识,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欺诈风险;②通过正规途径、选择合法的保险机构进行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及时报案;③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④主动学习接受保险反欺诈相关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筑起反保险欺诈的坚固城墙。(文/中国人寿平潭片区分公司 何小青、朱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