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每年的“3·15”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消费痛点,也像是一针清醒剂,提示我们要多措并举打通堵点、补齐短板,全链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从而为消费者撑起一片晴空。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此时,各种消费维权消息铺天盖地而来;央视的“3·15”晚会更是引人注目,有的企业心慌慌,公关公司昼夜忙,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也早早做好了准备。对消费者来说,则希望守护消费安全不只在“3·15”,而是“365”。 消费旺了,经济才会是一池活水。202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47万亿元,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2.5%,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显著。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在此背景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让人们愿意消费、放心消费,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目前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有待加强。中消协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28,496件,同比增长15.33%,消费者投诉数量仍然居高不下。再看一些我们熟悉而又让人糟心的场景,比如“办卡容易退费难”的预付式消费、App自动续费“陷阱”、直播间卖惨销售“三无产品”等,种种消费乱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相关行业的良性发展。 其实,每年的“3·15”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消费痛点,也像是一针清醒剂,提示我们要多措并举打通堵点、补齐短板,全链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从而为消费者撑起一片晴空。 消费在哪里,监管就应该在哪里。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出台了很多政策,不断清理灰色地带,引导经营者尚德守法,比如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5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等等。只不过,有的消费痛点已成了“老大难”,例如低价团旅游强制购物等,再加上消费领域的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侵权更加隐蔽,给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和完善监管,不断织密制度笼子,给经营主体画出底线、描清红线,加大曝光惩戒力度,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同时,还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让消费者权益保护随时“在线”。 其实,商家与消费者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关系,而应互相成就。商无信不兴,特别是在社交媒体发达的时代,商家是诚信经营还是连蒙带骗,消费者给予的是“点赞”还是“差评”,都可能在互联网平台上放大。商家只有拿出真诚的姿态,把消费者放在第一位,才能赢得广阔的市场。 当然,对消费者来说,一方面,购买商品时,要提高风险意识,多几个心眼儿,别被商家“忽悠”了;另一方面,也要做好证据保留,敢于用法律武器同“霸道”的商家较真,从而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只有进行时。“3·15”这一天会过去,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无论发生在哪一天,都应当受到严惩。充分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不断筑牢消费者权益“防火墙”,将更好地激发消费潜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本固基。(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让老百姓更愿消费更有能力消费 呵护消费者就是护航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李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