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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拟发行H股 A股累计募资42.23亿元共分红2.7亿

2025-06-25 17:56: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林华黎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5日讯大金重工(002487.SZ)昨晚发布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大金重工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等有关议案。

  公司近年来海外业务实现快速增长,业绩贡献占比提升显著。为进一步夯实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通公司大海工业务在国内与海外“研发、制造、海运、交付”的全流程,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实力,从而满足海外业务的持续发展需要和提质增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大金重工2010年10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8.60元/股。

  大金重工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70,814.59元。大金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大金重工原拟募资51,293.00万元,用于重型装备钢结构项目。

  大金重工上市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韩长风、刘铮。发行费用总额为67,729,185.41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为62,400,000.00元。

  大金重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显示,2022年12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4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承销费、持续督导费的出资款人民币3,061,546,335.15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5,999,835.15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92,064.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9,107,770.67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82,088,349.00元,余额人民币2,977,019,421.67元转入资本公积。发行价格为37.35元/股,发行数量为82,088,349股。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钦佩、孙鹏飞,联席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金重工2次募资合计42.23亿元。

  大金重工2011年至2024年年报显示,大金重工累计已实施分红14次,分红总金额2.70亿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12,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00,000元人民币。同时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180,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0,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150,806,377.45元结转到下一年度。

  2014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提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0,0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360万元。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股。

  2015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提出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0,000,000股为基础,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共计360万元,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00股。

  2016年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40,000,000股为基础,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共计1,080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40,000,000股为基础,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共计540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3月31日的总股本552,200,000股为基础,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共计5,522,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9年3月31日的总股本555,090,000股为基础,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共计5,522,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9年3月31日的总股本555,030,000股为基础,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6元,共计14,430,78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555,718,000股为基础,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8元,共计4,445,74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公司董事长金鑫先生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555,661,000股为基础,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2元,共计12,224,542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3,7749,3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为17,856,981.7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37,749,3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2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为116,070,381.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大金重工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37,749,3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019,947.9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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