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改革破局:经适房停建或回购
money.fjnet.cn 2012-03-08 10:5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地方改革:从经适房开刀
问题之后,解决对策陆续出来。
江西不久前推出的专门改革方案提出,从2012年开始,停止新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将重点放在廉租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上。
广东刚刚公布的《方案》也提到,广东省将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该《方案》提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
“无疑,政府停建经适房,是想把更多的人力和财力放在公租房身上”,中原地产广州项目部副总经理黄韬对本报分析。
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广州保障系统人士则透露,停建经济适用房是因为“考虑到目前政府审核手段还不够高,保障房分配、管理环节要真正做到阳光、公正,在审核环节就堵住寻租等行为,管理成本非常高。目前政府还没有能力做到个人资产联网,仅靠人工审核几乎难以胜任。”
民盟中央在此前的调研中也了解到类似情况。
在提交本次两会的党派提案中,民盟中央建议,各级银行、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动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核查报告。
本报了解到,北京虽未提出停建经适房,但即将推出经适房回购和封闭运行改革。京政办发[2012]2号文件中提到,新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转让的,由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出,原经济适用住房由经适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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