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4.5万亿
近日,国务院全文下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该意见部署了节能环保产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并提出一系列激励性政策以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使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分析人士称,解决节能环保问题,是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拉动投资和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明确四大重点领域
包括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
意见提出,要围绕重点领域,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该重点领域包括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等四个方面。
具体而言,重点领域涵盖了节能环保领域的热点,包括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加快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加快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开发应用,推动海水淡化技术创新等均纳入其中。
在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方面,意见提出,要继续实施并研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此外,要研究完善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模式,推动节能产品的应用。
通过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目标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到2015年,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除居民消费外,在政府采购领域亦要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意见提出,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抓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