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主体五花八门
只顾“争权”互不配合
由于黑名单建设主体五花八门,各地的主导部门也不一致,导致部门间相互推诿时有发生,效率低下。例如上海、江苏归口经信委,山东归口文明办,辽宁主管是发改委,还有一些地区由人民银行“抓总”。
记者发现,仅仅在部委层面,有环保部门的环评黑名单、安监部门针对重特大事故的企业黑名单、商务部门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黑名单、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黑名单、住建部等十部委针对房企囤地违规信贷违规销售等行为的黑名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息共享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行贿犯罪的黑名单(行贿犯罪档案库)、证监会针对证券业内违法违规案件的黑名单(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教育部门针对招生和办学秩序有不良记录的学校黑名单,以及工信部意在整治泄露个人隐私、垃圾广告等安全隐患拟推的《移动互联网黑白名单规范》等一系列黑名单管理制度。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教授洪玫直言,社会信用管理部门“乱”字当头。“解读社会信用有三个关键词:诚信是意识形态,在党委口;征信更多用在金融领域,放在银行口;而信用则是社会管理,又归在政府口,所以各地情况不一,放在哪里管的都有。”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程友华说,有时出台一项规定,十几个单位会签下来,往往要1年多时间,工作推进效率可想而知,难以形成合力。
正是由于建设主体不一致,数据尚未完全共享,导致失信惩戒威慑力大幅下降。《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信息封闭导致数据库的使用很难有震慑力:一些市县征信办抱怨公安等政法部门拒绝提供公民违法记录,人社、民政等公共管理部门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提供经济类信用信息上“存在保留”,而人民银行等机构也“大倒苦水”,迫切需要获得政府及公共管理类信用信息,却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响应……
“信息汇集是一种权力,各部门抓的都是这个权力,而不是做好自己这一块的信息记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认为,部门绞尽脑汁争夺信息“主权”,导致一些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陷入部门间互不配合的尴尬境地,全国信用体系建设进程被大大推迟。
记者发现,行政管理的条块分割带来信用体系建设的条块分割,突出表现是部门建部门的,地方建地方的,部门和地方都按照自己的理解建设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多掌握在各部门,相互封闭;地方则立足于本地信用数据进行系统建设,容易形成信用市场壁垒,同时还会造成多重技术标准,不利于信息共享,造成资源浪费。”柳正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