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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质监部门与网站“挂钩”向企业收费事件调查
money.fjnet.cn 2012-09-28 17:14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警惕质监部门与民间收费机构的“危险关系”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清秀说,实事求是讲,长期以来温州市质监局、市质监协会与“兆达”公司的合作是非常紧密的,否则很多事情无法解释得通,诸如质监局的办公室给“兆达”公司无偿使用、初始阶段市质监局和市质监协会联合向企业发入网证书和收费通知书、切断关系后“兆达”仍毫无顾忌打着质监局或质监协会的旗号广泛向企业收费等。

王清秀坦言,这种紧密型的合作关系是导致“兆达”牢牢“绑架”政府的根源。10年来,“兆达”一直在收费,对此一些质监部门说“一无所知”是说不通的。虽然后来质监、协会与“兆达”相继“切割”了关系,但在实际上市质监局一直是缺乏监管甚至默认“兆达”以政府和协会的名义到处收费。这误导了企业,认为这是政府的行为,导致政府的形象、公信力受到严重的损害。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王新亮表示,“收费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是质监局严重失监失察、疏于管理,教训十分深刻,质监局要认真反思,向广大企业深深致歉。他同时表示,两个有待调查追责的问题是:是不是有领导默许“兆达”这么干?是不是质监局或领导干部有参与“收费”的分成或变相分成、或变相分福利?“兆达”公司收费长达10年,在这10年里市、县、区质监局的领导班子换了一茬又一茬,这两个问题有待深查深究才能知晓。

浙江省社科院研究中心主任杨建华认为,政府是公权机构,在深化政府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中,要严格分清政府和社会管理组织各自的“权力边界”,政府的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其一切行为要符合法律法规,要全力维护政府的公共形象,决不能对他人借政府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失监失察,更不能“授权”他人行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若有发生,要加以追责,若有染指利益,要严厉惩处。

责任编辑:全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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