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免收通行费催火了自驾游,相关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尤其是汽车保险问题,上周记者对此进行了关注(详见《信息时报》10月11日D08版车主求助《长假自驾游,异地涉险怎么办》)。报道出街后,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记者咨询交流相关问题,一些车主还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的保险理赔经历。本期信息时报记者将结合一些车主的案例,咨询多家保险公司,揭露汽车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醒车主在投保及理赔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并总结出三个锦囊妙计,让车险不再是车主们的麻烦事儿。
案例
“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
吴先生有次倒车把后保险杠磕花了,他记得所购买的平安电话车险里“一年有一次主责免现场的使用权利”,于是直接把车送厂维修。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达修理厂后却表示“本次是本年度第4次出险,”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才能使用”。吴先生当场愣住了,“我买保险的时候你们怎么没有强调?”
专家解答:保险条款复杂,一般市民很难吃透,电话车险更是难以让车主深入了解各种细则,风险较大,购买时要格外当心。值得注意的是,电话车险提供的折扣并不比保险代理人低多少,而保险代理人能为购买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上门收取材料给予办理理赔手续,建议车主尽量选择“线下交易”,以免因小失大。
案例
汽车被撞不能获全赔?
林先生把车辆停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第二日取车时发现车被撞了,肇事车跑了。保险公司表示只能赔70%,要自负30%。换了一个大灯总成和保险杠,加上工时费共2980元,仅自费部分就要近千元。邓先生表示质疑:“买汽车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第三者责任险、无计免赔都买了,为何不能给予全赔?”
专家解答:该事故的全部损失本来应该由肇事车主来承担。但车辆被撞,无法找到肇事者,车主只能获得70%的车险赔偿,另外30%需由车主自行承担。这是车险中很常见的一个条款。需要注意的还有,机动车手续不全、故意或伪造事故、酒后或驾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车辆被盗期间等情况均不能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