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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城投临审仍顶风作案 财政兜底模式死灰复燃
money.fjnet.cn 2013-08-02 09:2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财政兜底再踩红线

除对机构方和融资成本的饥不择食外,亦有融资平台在融资中不惜脚踩监管红线。

其中,“由地方人大将还款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出函承诺回购”等各类形式的财政兜底模式再次浮现在许多

政府类项目的运作中。

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46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下发以来,各类财政兜底的政信合作类项目曾一度绝迹,而金融机构亦尝试“反担保”及“平台资产抵质押”等方式的增信措施。而当前,“财政承诺兜底”在部分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乱象中呈现出死灰复燃之势。

前述江苏省某县级政府的安置房项目运作中,其风控措施便包括了政府的回购承诺。其项目推介材料处赫然标注“政府承诺并签约系列文件保证回购项目,满足投资收益需求”;同时其资料亦标注“政府财政实力强,完全有能力及时回购项目;回购款优先保障本基金投资回报”。

值得注意的是,该类存在“政府兜底”增信的平台项目的发起方鲜见于信托公司,而较常见于券商、基金子公司、私募基金的项目之中。

“下发463文的四部委中包括了央行和银监会,信托计划需要在银监会备案,因此信托公司必定会有所收敛”,某接近地方银监人士分析,“但发文时恰好赶上资管行业的放开,那时监管层应该没想到券商和基金也会成为输血地方平台的一部分,但是这一类机构归证监会管,因此他们的项目不受约束”。

据记者调查了解,一方面,和信托公司相比,券商、基金子公司及私募基金涉足政府类项目的案例已愈见常态;另一方面,平台融资时存在的“承诺财政兜底”行为已并不鲜见,而该类平台所涉地区遍及江苏、浙江、四川、重庆、内蒙等多个省市。

如前述无锡某区政府旗下平台,在融资中亦存在承诺兜底行为。根据记者最新获得的信息,目前该平台已被某基金子公司以发行专项资管计划的形式接盘,资料显示,该专项资管计划发行规模为2.8亿元,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8.5%,资金用途为提供流动资金补充。

该项目的增信措施中,地方财政的兜底承诺同样在列。据其产品推介书的风控措施处介绍,该区人大出决议将该资产管理计划列入财政预算,而该区财政局则出具支持函,并注明2012年该区一般预算收入为21.74亿元。

据悉,部分机构为让项目顺利运作,与相关融资方协议需采取“暗保”模式,即向监管的报备材料中并不披露政府“承诺兜底”的事宜,而该承诺函也只属于项目多方之间的“私下协定”。

“目前有政府兜底的基本都是暗保。”华北地区某券商人士表示,“回购、兜底协议只有融资方和机构知道,另外就是向投资者推荐时也会强调,这样产品也比较好发。”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层“禁止兜底”的监管倾向下,该类“政府兜底”的增信措施意义有限。

“463号文出台后,有的政府为了融资仍然敢于出函,但此时出函对项目增信的意义已经不大,因为如果出现兑付问题时,无论是回购函还是担保函可能都因违规而不具法律效力”,北京地区某信托人士表示,“在推介材料中加入这个条目,无非是让包装成资管计划、基金的产品更容易销售。”

事实上,是否存在“财政兜底”现象也是本轮全国性审计中的重点检查工作之一,本次审计方案显示,此轮审计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无违规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等问题”。

而另据某三方财富公司人士介绍,政府类的资管、基金产品推介中,甚至存在“假担保”现象。

“一些私募在项目推介时会加上"财政兜底"或"政府回购"的字样,但实际上并没这么设计;还有一类产品将"项目纳入人大预算"偷换概念为"基金还款来源纳入人大预算",以此误导投资者,但这样宣传能够让产品更受欢迎,”该人士表示,“对于融资平台和地方财政来说,连承诺函也不用出,只要做到不被发现,按时还款就没事。”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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