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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首提行为统一监管 改革路线图初现
money.fjnet.cn 2013-11-29 09: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首提行为统一监管

如果梳理肖钢上任以来的言论,可以发现,“法”是其最爱提及的话题之一。

所以肖钢将第二次亮相选择上证法治论坛,并将上任以来的最大篇幅公开演讲献给证券法修改的主题,这次,立志要推动监管转型到“监管执法”的新任证监会主席,终于说个痛快。

事实上,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肖钢对于创新、改革并不如外界预期的偏向保守,相反,他在拟上任之初就签署多个创新项目。另一方面,他对于工作极为强调细致化,有个例子可以说明,每次证监会党委会议后,肖钢对于自己的发言记录总是逐一核对修改后才向外签字传达,甚至一些很细节的地方他也记忆清楚。

这可以说明,肖钢的风格在沉稳中不失刚猛,他11月28日对于证券法修改的详细论述也可以体现这种风格。应有的改革方面,他并不吝于发声,而且并不只停留于口号和理论,他提出很多实在的、可触摸的、可实践的建议。

如市场期盼已久、但推动难度极大的一系列投资者保护措施,如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制度、证券市场的公益诉讼制度、和解金赔偿制度、监管机构责令购回制度、承诺违约强制履约制度和主动补偿投资者制度等。

肖钢明确提出希望体现在证券法修改中,因为他认为“证券法本质上就是一部投资者保护法。我希望在这次证券法修改当中,在对广大公众投资者的保护上应该要有新的突破”。

如前所述,这些突破实现起来并不容易,如和解金赔偿制度,即使在执行已久的美国,至今仍有存在道德风险的质疑。一位行政稽查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行政和解制度的争议在于,容易造成监管机构跟“坏人”“和解”,放过“坏人”的议论,在没有严格的、高层级的法律规则来规范,很容易存在道德风险。

肖钢如今一口气将这七大制度建议提出,意味着即将提上修改日程的证券法中的突破或值得期待。

除上述被肖钢提在第一位的“投资者保护法”原则外,肖钢还提出一个新观点——“行为统一监管原则”,即“立足于行为统一监管的原则修改证券法,应当做到业务规则的统一、监管要求的统一和监管机构的统一。”

肖钢上任伊始便面临前所未有的多元主体、多样产品化市场。

在他看来,目前同属证券性质的产品,同属证券业务的活动,同属证券交易的市场,却存在着产品规则不统一,监管要求不统一,监管主体不统一的现象。债券市场是这样,私募市场是这样,资产管理市场也是这样,都是分别由不同部门,不同法规,不同规则监管。

这是市场参与者们的共识,一位券商资管部门负责人就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抱怨到,目前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信托的监管标准不一样,很多产品和业务性质实质是一样的,这是主体监管、部门监管的旧思路。“如券商要发行公募基金产品,是不是要受基金部、机构部的同时监管?”

肖钢的明确表态,使多头监管态势有了解决方向。肖钢早已悄然启动行为统一监管改革,如正在进行的证监会机构改革,按照目前流传的思路,基金部、机构部等将合二为一,这是从行政架构上解决多头监管问题。

如果按照肖钢的最新提法,行为统一监管原则能体现到证券法的层面,则是以法律的高度来保障了这种改革思路的持续性。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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