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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半拉子”楼的“过山车”买卖
money.fjsen.com 2011-08-08 16:48   来源:民主与法制    我来说两句

“按照上述规定,这里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当是指建筑工程在建设中或者交付使用后,由于达不到质量标准,导致楼房倒塌、桥梁断裂、铁路塌陷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侯国云说。

侯国云认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问题,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多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但是只要工程不坍塌或不报废,机械设备不毁坏,人员不伤亡,即使有重大质量问题也不能依据工程重大安全罪定罪处罚。

在罗兰斯宝的案子上,牡丹江市公安局显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经过侦查,牡丹江市公安局提请牡丹江市检察院对张德田批准逮捕。牡丹江市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0年1月10日,张德田在被关押37天后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然而,他并没有被释放,而是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张德田随后被带到了牡丹江市公安医院,进行监视居住。

法院在监视居住地开庭调解退房

就在张德田被监视居住期间,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黑龙江省龙建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平安大厦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

2010年1月3日,黑龙江省龙建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平安大厦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一、根据“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评定,该工程为质量不合格。二、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评定,该工程鉴定单元安全性评定为Dsu级。也即是说,该工程是危楼。

根据这个鉴定报告,2010年1月11日,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一纸诉状,将罗兰斯宝公司告上牡丹江市中级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平安大厦买卖协议,并返还购房款7100万元。

2010年1月14日,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的安排下,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突然来到了牡丹江市公安医院,而且随身携带着一份早已经打印好的《解除购买平安大厦协议》,要求张德田签字并盖章(已提前通知公司人员带去公章)。

这份《解除购买平安大厦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同意解除购买平安大厦协议;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平安大厦退还给罗兰斯宝公司,罗兰斯宝公司立即返还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购买平安大厦款7100万元及利息。

张德田告诉记者,牡丹江市公安医院实际上是一个病号监区,他在这里和在押病号同吃同住,不能见任何人,也没有人身自由,名义上是监视居住,实际上和刑事拘留没有什么区别。迫于压力,为了早日获得人身自由,在未获得公司其他董事同意的情况下,他签订了这份退房协议。

解除购买平安大厦协议的签订并没有让张德田立刻获得人身自由。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诉罗兰斯宝解除平安大厦房屋买卖协议、返还购房款案的开庭也会在牡丹江市公安医院进行。

2010年1月22日中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对《解除购买平安大厦协议》的内容进行了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当天,牡丹江市公安局再次为张德田变更了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转为取保候审。结束了13天的监视居住,张德田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

由于民事调解书一经签收便发生法律效力,无法上诉。张德田回家后的第一件事便以签订《解除购买平安大厦协议》和牡丹江中级法院调解时自己人身自由受限制,为换取人身自由不得已同意了对方的不合理要求为由向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法院对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与罗兰斯宝房屋买卖纠纷案进行再审。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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