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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存惹争议 社科院报告呼吁民间集资阳光化
money.fjnet.cn 2012-03-07 14:4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建民间信贷交易平台

对16家涉及民间集资案件企业进行深入分析后,冯兴元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应当把诚实的民间集资和有欺诈行为的集资分开。

其中朴素的逻辑借鉴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在这些国家,没有“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是诈骗,需要受到惩罚;不是诈骗,交易就受到法律保护,民间集资总体上属于合同法和民法规范的范畴。

更深层次的原因来自金融服务的不足,如果企业可以低门槛发行股票或者债券,并进行场外交易,企业也没有必要去从事“民间集资”。

根据冯兴元的观察,民间金融大部分属于正常的经济行为。但是如果企业扩张太快,遇到宏观经济形势趋紧的时候,资金链会紧张,从而企业会承诺更高的利率或者回报率去吸收资金,还可能要通过借新还旧来维持。

因此,必须寻找到一些有效的途径,帮助民间金融走向阳光化。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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