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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司法改革太原样本调查:先谈补偿费再移交
money.fjnet.cn 2012-03-12 15:4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改革成本

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移交协议书首次明晰了此次改革的成本。

这份移交协议书显示,移交方为太原铁路局,接收方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检察院的账面资产,按现状整体无偿移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资产不达标的,由移交方用货币资金补偿。

按照有关规定,商定太原铁路检察院建筑面积合计54426平方米,每平米建筑面积补偿4600元,计25036万元。太原铁路检察院缺少汽车60辆,每辆车补偿20万元,计1200万元,信息化装备补偿费用5443万元。本协议签署30日内,移交方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将以上费用共计3.1679亿元划拨至铁路检察院开设的专用账户。

太原铁检系统的一内部人士解释称,近些年“两房建设”、办公办案用车

和信息技术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历史“欠账”太多。所以地方政府对于划拨属地管理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求铁道部把历史“欠账”问题解决。

此外,铁路检察院选址建设用房涉及土地问题,从太原铁路局存量土地中解决;至资产移交日,铁路检察院欠移交方的债务,移交方给予免除。

上述太原铁检系统人士说,这种土地解决方式已经大大降低了补偿费。“如果建设用房的土地不是从铁路局划拨的话,3.16亿元的移交补偿款远远不够。”

铁路系统的一位官员表示,虽然补偿费是由各个路局出,但铁道部是收支两条线,上百亿的改革买单费最终还是铁道部买单。这批人员移交地方后,地方财政也会面临一定的压力,这也是改革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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