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方也同样有资金压力。
这份太原铁路检察院移交协议规定,此次移交人员181人,干部173人,工勤人员8人,干部实行考核过渡到地方公务员序列,考虑到人员身份过渡和实施公务员制度需要一定的时间,2012年上半年铁路检察院的基本运行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按原渠道由太原铁路局予以保障;从7月1日开始,铁路检察院的全部经费,全额由山西省财政予以保障。
3月6日,山西省财政厅政法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2012年山西省财政预算中已经为此次改革做了预留工作,“不管有多少压力,省财政还是会予以保障的”。
一位知情人士分析,太原铁路检法两院人员总数在400人左右,按照同级标准估算,员工工资需要2000多万,加上办案经费省财政支出至少要增加3000万左右,对于一些财政紧张省份来说,压力确实存在。
一熟知改革内情人士说,虽然铁路司法改革是一大好事,但改革就是利益再分配,必然有人要为改革买单。表面上看铁道部短期要支付巨额“补偿费”,压力很大,但长远来看铁道部是在减负甩包袱,以后就不再负担他们的工资和养老,把这个压力转嫁给地方财政了。
改革触动不仅是移交方和接收方两方利益,还有被移交的铁路检法人员。
太原铁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铁检从铁路局剥离出去是司法的进步,但对于工资收入的减少还是有些担心。他说,大秦线是最繁忙的铁路货运线,9秒钟一吨煤,一年四五亿吨煤从这运出去,所以太原铁路局在16个路局中效益是好的,铁路局发工资有企业效益奖金,而划归地方公务员后,铁检办案数量少,办案奖金也不多,收入减少是必然的。铁检系统在职正处干部年收入在11万-12万,“划归地方后收入可能只有5万-6万吧”。
一位铁路局官员说,像山西、江西、安徽等内陆省份公务员工资不高,划归地方后收入可能会减少,但上海、广东、浙江等沿海省份公务员工资较高,划归地方后工资应该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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