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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司法改革太原样本调查:先谈补偿费再移交
money.fjnet.cn 2012-03-12 15:4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二次改革

中国的铁路司法系统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初,是移植学习苏联的体制建立的。关于铁路司法改革的呼声早在1987年就提出了,但由于12省省级检察院长一致反对而作罢。

先谈补偿费再移交 铁路司法改革太原样本调查

根据最高检铁路运输厅原厅长陈振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忆,反对的理由是铁路有自身的特点,铁路局是由铁道部直接领导,不归地方领导,地方的省检察院没办法去指挥铁路局。另外经费也是一大问题,地方的财政只办地方案件,铁路案件移交过去,经费不够。

陈振东表示,当时改革难主要是复杂利益格局。但近些年,改革停滞形成的铁路司法不公,已经成为社会质疑的焦点。“政企合一的铁路司法在办案中出现了明显的办案不公,甚至查处一个铁路系统的科级干部都要得到铁路局领导的同意和批准。”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也表达了对铁路司法不公的印象,其接受本报采访说,铁路法院出现了明显的偏袒企业或轻判,“铁路法院从铁路系统中剥离出来势在必行”。

据了解,太原检察机关移交地方后,太原铁路局的一切文件不再向太原铁路检察院下发。虽然财权、物权和人事权从铁路系统剥离出去了,但是铁路检察院的职能不变,如何和铁路局建立新的工作联系机制、铁路局的会议哪些该检察院参加等问题尚需明确。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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