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汉市消协公布去年十大侵权案例,内容涉及商家假优惠、旧车当新车卖、装修玩猫腻等,现摘录部分案例。
80元该银行自己掏的钱
被转嫁到客户头上
江夏区的5家银行,在办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时,利用其垄断经营优势,事先印制统一合同,并在格式条款中约定,让贷款人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相关费用。而这笔“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每笔约80元),本应由银行承担。
经查,2008年至2012年期间,这5家银行分别转嫁给贷款人的登记费,共有约49万元。江夏工商局已依法责令5家银行停止违法行为,分别修改“霸王”条款,返还贷款人有关款项,对5家银行共计罚款7.8万元。
银行、保险公司“联手”
“存单”变“保单”
市民闵某投诉,他到汉口百步亭一家银行存钱时,工作人员问了存款数后,就交给他一张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收费凭证,让他在上面签名,他没在意,也就签了名。
当保险公司人员回访时,他才知当初的存单,变成了要续交5年、累计为9.5万元的保单。市消协核实投诉后,督促保险公司无条件退还顾客的1.9万元。
帮人装修用了假名牌地板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公司去年承接了武汉经开万达广场的一项装修工程,合同约定建材由顺通公司采购,安装地板面积为1.2万平方米,指定地板品牌为“城市主流”、“莱茵阳光”、“汇丽”等3种。可是,顺通公司在施工中,用了假冒“汇丽”牌地板。目前,工商部门已对该公司罚款30万元。
赠送的话费原本是自己预存的
市民熊某投诉,去年初,他看到广告:预存799元即可赠送720元话费、3G手机一部、平板电脑一台和不锈钢保温水壶一个。他就在汉口开明路活动现场,与通信公司签了协议,拿到赠品后才知,“赠送”的720元话费,实际是“预存”的799元话费的一部分。
熊某认为,通信公司混淆“预存”和“预付”概念,经消协调解,通信公司退还他799元钱。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