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食品生产销售金锣食品
在很多人眼里,金锣集团是一家上市公司,企业做的很大很好。但是,查阅金锣集团的官网和国内外上市公司名单,根本找不到金锣集团或者是新程金锣集团的名称。金锣集团到底有没有上市?其背后又是一个怎样的利益链条呢?
查阅新加坡上市的内地公司大众食品的招股说明书,这家2001年3月在新加坡上市的公司,与金锣集团有着密切的关系。
根据资料显示,大众食品的经营范围内写着,该集团通过在中国的经销商分销网络、销售队伍、销售门市和专卖店,主要从事金锣牌肉制品的生产及销售。是中国保鲜肉、冻肉及肉制品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大众食品招股说明书则显示,大众食品100%控股loampit,而loampit100%控股临沂新程金锣。Maleque Limited占大众70%股份,周连奎和周连良占股Maleque Limited25%和10%。而周连奎是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众食品控股集团总裁。
资料显示,大众食品是Loampit的控股公司,Loampit是一家于1994年4月26日注册在英国的有限责任公司。Loampit在1994年11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临沂新程肉制品有限公司,在2000年4月8日公司改名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商标“金锣”,而大众食品的子公司分别在山东临沂、内蒙古通辽、湖南湘潭和四川眉山等地。
从上述关系网中可以看出,大众食品与金锣集团的关系,那么,在金锣集团德州分厂发生氨气泄漏导致40多人中毒和16.175吨“污染”肉要被销毁等事件后,在长达近两个月的时间内,作为上市公司的大众食品是否应该将金锣集团这次事故和影响对外公告呢?这次金锣氮气泄漏事件是否影响到上市公司的销售业务呢?
一位证券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大众食品将境内资产(金锣集团)装到上市公司了,集团出事故,上市公司有义务对事件的影响对外公告。如果出事公司的资产不在上市公司内,上市公司可以不公告。
而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则对本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法律主体来讲,其是独立承担责任的,当子公司发生事件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声誉受损的情况下,作为股东,可以启 动追究子公司管理层的程序,让管理层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