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付金监管缺位
长期以来,预付卡一直为众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所青睐。“预付卡的销量中,企业购买量肯定超过半数。大多数都是企业购买。”王维东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燕京大学校长华生表示,“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太高。预付卡的存在对企业本身可能会带来助益甚至暴利,但对社会来讲,只是为偷逃漏税、贪腐行为带来便利的 手段,消极作用太大,甚至可以说没有积极作用。政府一方面要扶持鼓励预付卡发展,一方面又要层层监管,预防杜绝贪腐行为,行政成本太高,并且很难避免疏漏,我认为应该直接取缔预付卡。”华生对时代周报记者如是说。
王维东则表示:“预付卡未来发展还是要看它是否能顺应市场需求,其存在不只是大家看到的那些灰色目的,也并非可以简单取缔的。对于企业而言,预付卡的存在可以增加营收、拓展渠道、降低财务风险、提早实现现金流、提升品牌、增加客户忠诚度,对发卡企业或者商户而言都是一种战略举措,因此央行会提出监管措施、发放牌照为行业保驾护航。只是现在行业尚未成熟,监管也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需要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现已出台并在执行的实名制规定,对于违反实名制的情况,目前并无具体的处罚规定;而仅在购卡时登记实名,而持卡消费并不要求实名,并未真正起到实名监控抑制贪腐的作用。实名制的预期效果因此大打折扣。
除此以外,预付卡备付金监管细则也历经千呼万唤却至今仍未出台。央行去年6月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当中,删去了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备付金”的有关规定。
预付卡企业现在属于第三方支付领域的细分行业,一般而言,预付卡分为两类:一类由专营预付卡的机构负责发行,可以跨行业跨区域跨法人使用,该类预付卡由央行负责监管;另一类预付卡由有产业背景的商业主体发行,只能在该企业内部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该类卡种则由商务部负责监管。层叠交叉的监管体系加大了监管细则的出台难度。
发卡机构的盈利来源不外乎如下渠道:一是售卡本身带来的大量客户备付金,因缺乏监管而可能被挪用投资;二是卡的手续费及管理费;三是商户返点;四是因卡过期或购卡人弃用而造成的残值。在这四项来源中,后三项相对比较固定、透明,而在缺乏有效监管的现状下,数以亿计的客户备付金的实际用途则引人遐想。
预付卡先储值后消费的模式必然造成大量沉淀资金。以上海市及周边区域流通最广的联华OK卡为例,在香港上市的联华超市[10.30 11.71%]2011年中期报告显示,该上市公司的“凭证债项”达到83.5亿元人民币,占该公司2011年上半年总营业额的近60%,由此可见发卡企业客户备付金规模之庞大。
这些庞大的资金即使存放银行,也可获得不菲的利息收入。而与此同时,一些预付卡企业还同时涉足投资、担保等其他领域,预付卡沉淀资金是否涉足其中,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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