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满15年不容商量
案例:原想最后15年再谈养老事
在某外资IT企业工作的张先生对每月缴纳的社保颇有微词,月收入12000元的他个人每月支付各种险金在2000元以上。
由于月收入超过了社保缴纳基数的上限,张先生是按11688元计算缴纳金额,工资8%即935元用于缴纳养老保险,2%即 234元医疗保险,1%即117元失业保险,还有7%住房公积金计818元,也就是说,不算扣税,他就有2100多元的收入是拿不到手的。而对他来说,短期内只有住房公积金最有用,医疗和失业保险金额不高也无所谓,但近千元的养老保险他并不情愿现在就交。
“我才工作几年,要攒钱买房成家、投资理财,正是用钱的时候,而养老的事离现在还很遥远,既然交满 15年就能享受养老待遇,那我退休前15年开始计划养老也来得及吧。我曾经把个人这个想法跟公司HR交流过,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先不交,但是被告知,这是强制性缴纳的,我的‘养老’不能自己做主。 ”张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
释疑:社保法明确强制缴纳
事实上,上海从1993年就开始强制缴纳社保。 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社会保险法》中,也明文确定了养老金等社会保险的强制缴纳,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与单位之间协商不缴纳的约定价格视为无效。
“换言之,只要你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和你都必须交,没办法协商不交或推迟交。 ”屈女士告诉记者。并且,各项社保是“捆绑缴纳”,不能只缴纳其中一项或几项。
据悉,《社会保险法》还完善了征缴制度,增强了征缴的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相关机构可以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
对于交满15年即可享养老保险待遇的说法,屈女士介绍道,这主要是为了设立一个门槛,不是所有缴纳过养老保险的人都可以分享地方统筹基金。也就是说,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退休的时候只能退还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不能享受统筹账户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