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顿他国
很少有人知悉被捕前李东哲兄弟在加拿大的生活细节。从加拿大公开的资料显示,自从2007年2月开始,两人就基本失去了自由,李东哲兄弟虽然几次申请保释,但加拿大移民局怀疑李氏兄弟若被保释后,如被裁定遣返,他们有可能不如期报到。因此驳回保释申请,两人一直处在拘留状态中。
虽然两人在2008年9月,曾获有条件释放,但移民局随即上诉。李东哲兄弟不得已继续拘留。在持续不断的庭审聆讯状态中,李东哲兄弟在加拿大被连续拘留了两年。
2009年6月联邦法庭裁决,移民部官员不适当行使权力,未经风险评估,便拒绝李东哲、李东虎两人的难民申请,以及准备在2007年遣返两人,有违公平聆讯原则,要求移民部重新考虑个案。
直到2009年7月,李氏兄弟的律师坎农表示,联邦移民部不能够无限期把两人拘留,也不能够因为他们有潜逃的风险,而罔顾两人的人权。两人才获得“有条件获释”。
这一次的“有条件释放”,条件极为苛刻。移民部及难民服务局文件显示,李东哲及李东虎兄弟获释后的住处,必须获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书面批准,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人员全天候监控。每周只有4小时外出时间,并且在规定范围内两人活动。两人需24小时佩戴“电子脚铐”——该电子脚铐具全球定位追踪系统,为此两人还需支付每年1.05万加元的费用。
同时还要求李东哲不得接触一位称为何柏洪(Ho, Pak Hung,译音)的男子。据加拿大一位关注高山、李东哲案的记者称,在2007年的庭审中,李东哲曾自述说他将所有资金转给一位自称何姓男子,并由何氏负责他的生活费用。
在一次庭审中,加警方的证据曾特别指出,李兄弟两人曾先后使用至少十个假名字。这足以看出李东哲兄弟在加拿大生活的尴尬。
与李东哲同时潜逃加拿大的同案嫌疑犯高山虽然因曾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但他的境遇也没有比李东哲好过多少。公安部向加方列出申请遣返经济犯罪人员的名单中,高山名列第五。
而加拿大边境局和皇家骑警也于2007年2月16日以四项理由拘留了高山夫妇,这四项理由分别是高山的移民申请表职业资料填报不实;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资产;涉嫌中国国内案件遭中国通缉,以及涉嫌在加国从事洗钱活动等。并且在2008年9月,移民部以高山在申请移民时隐瞒真实职业为由,取消了高山已到手的永久居民身份。
李东哲的投案自首究竟是官司不断,还是走投无路,人们不得而知。据新华社1月31日的报道称,“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李东哲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其实早些时间,邓心志、赖昌星等人的成功遣返早已揭示了李东哲的最终结局。长期居住在加拿大专栏作家李牧认为,“加拿大驱逐赖昌星回国,极大地促动了李东哲回国自首,这甚至是决定性因素。”
24小时戴着“电子脚铐”的李东哲又如何能自行回国自首?这成为新的谜团。曾代表赖昌星与加国政府打官司的加拿大律师马塔斯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李东哲两兄弟的案件仍在加国司法程序中,他们须佩戴一种具全球定位追踪系统(GPS)的脚镣,接受监控。也就是说,若加国官方机构事先不获知晓或诸如CBSA这样的机构没有同意认可,想必李东哲无法自行返回中国自首。
一位知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李东哲在加拿大后期生活困窘,曾多次向国内的朋友申请过经济援助,但一直未果。
李东哲回国自首一周后,加拿大总理哈珀即展开了历时5天的正式访华。在此期间,中加双方宣布了一系列重要共识,并签署了有关合作文件,其中特别提到:“双方重申愿根据各自国家法律在打击跨国犯罪和遣返逃犯方面加强合作,扩大司法和执法合作,同意启动中加分享犯罪所得协定谈判。”随着中加双方的司法合作不断加强,由法律程序而留给犯罪嫌疑人的“潜逃滞留”空间,已经越来越小。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2012年春节刚过,辰能公司前董事长贾哲被有关部门带走,而辰能公司是目前黑龙江省内最大的风险投资机构,也是中行高山案中宣布有3.2亿资金失窃的客户。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随着中行巨额资金失窃案中的谜团逐渐揭开,不排除将有更多暂时逃脱的嫌犯落入法网。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