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在美七日两遭“337调查”中国成最大双反对象
money.fjnet.cn 2012-03-02 08:34 来源:国际金融报
我来说两句
7日两遭调查
“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调查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2006-2010年间,针对中国企业的 “337调查”共56起,为过去20年来的总和。
2012年,“337调查”似有愈演愈烈之势。2月23日,ITC宣布对用于激光打印的墨盒及组件,照相手机、平板电脑及其他手持图像捕捉和传输设备,可调节能荧光灯等三类产品发起“337调查”,共13家中国公司涉案,为所有国家之最;短短7天后,中国又有两家企业被列入调查对象,分别是浙江义乌的一家文身器材公司和广州的一家美容美发用品商行。
根据“337调查”程序,ITC在启动该调查后,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ITC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记者昨日试图联系上述15家企业,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在江苏明弘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看来,7日两遭调查,足以说明美方态度:不放弃对中国企业的贸易战。他还解释,“337调查”由于成本低廉,程序不复杂,往往会被美国企业滥用,“哪怕随便对中国企业‘蒙一把’,美方都可能受益”。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还是那句老话:积极应诉,累积经验。”吴俊锋称,“在以往的案例中,便有不少中国企业成功上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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