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购贵州醇内幕信息泄密遭疑存内幕交易
money.fjnet.cn 2012-03-14 13:3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三宗罪”:可能存在内幕交易
众所周知,在正式披露收购意向性协议之前,维维股份公告的核心内容提前两个交易日通过网络公之于众,那么泄密的同时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厉健律师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重大收购信息泄密时间、近日股价异动情况分析,在内幕信息泄露的同时发生内幕交易可能性极大,一旦查出并认定内幕交易,证监会可依据《证券法》第202条予以行政处罚。如情节严重,涉案人员不排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厉健律师还表示,维维股份涉嫌信披违规、泄密事件,与2007年轰动一时的杭萧钢构(600477,收盘价6.08元)案有些相似,杭萧钢构最终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另有涉案人员被追究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刑事责任。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明确指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也指出,任何机构和个人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除此之外,周浩和厉健等多位证券界著名律师均表示,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许可及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无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文件,并充分举证相关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一旦发现其股票交易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的,证监会将依法立案查处,并对可疑账户采取限制交易,冻结、查封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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