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披露的数据,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17日里,永安药业10名董事、高管和监事合计减持12笔,涉及股份1297.90万股,套现金额高达2.04亿元。 更加吊诡的是,上述高管完成减持之后,永安药业股价开始持续下跌,一直延续至2012年1月,创出8.82元历史新低。
而在高管套现之前或期间,永安药业仅唯一一次公告提到环保检查。 时代周报就此向永安药业董秘寻求答案,聂振亚则以“我系新进公司,去年的事我不清楚无法回答您”回复。
然而,永安药业的证券事务代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高管减持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并坚称得到消息是环保问题还在检查中,若有异常则会披露,至于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生产线项目和焦亚硫酸钠生产线引进前都是经过评估的,不会存在污染问题。 “环保门”痼疾
在永安药业口中“不会存在污染问题”的募投项目在环保部等三级环保部门的眼里却已构成违法。 环保部在《关于2011年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中对永安药业环境违法案的介绍是:“该公司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站排水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
甚至措辞严厉到“责令停产,限期治理,逾期则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7月10日,聂振亚向记者透露上述环违项目已经完成整改,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等部门先后对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查阅招股说明书发现,永安药业本拟募集资金4.3亿元全部投入“年产1万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和“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中。其中投给“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的是1.8个亿。 招股书显示,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原计划年产 2 万吨,并于 2007 年 9 月取得当地环保厅的环评批复。
然而至 2010 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增加年产 2 万吨环氧乙烷,达产后产能达到年产 4 万吨环氧乙烷。 扩产之后的环氧乙烷项目尚未等到当地环保厅下发的批复文件就已上马。随之而来的是环保部门严厉问责。
根据永安药业公告,公司于2012年4月9日收到当地环境保护厅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书》,公司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高达380万元。 聂振亚则认为募投项目似乎不应有今天的局面才是。因为“在当地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进行环境督查前,已向当地环保厅提出了改建书面申请,当地环保厅环评处也于2011年8月31日对该改建项目作为拟批准建设项目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网上公示并不能取代下发文件”,此间有业内人士表示,“按规定募投项目得先通过环评再上市,而相关部门的文件则与招股书表述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