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杀毒公司金山毒霸宣称与中国人保合作推出网购“敢赔险”,为遭遇网购损失的用户提供最高8000元的保险赔偿。消息一出,有法律界人士立即发现该“敢赔险”一无保单、二无理赔条款、三无法律约束力,而且中国人保和金山公司均拒不透露此项险种的合作细节,连每位用户的保费都秘而不宣。朝阳某事务所的裴律师指出,所谓“敢赔险”广告宣传意味远远大于其实际价值,并无法真正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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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百出的“创新”险种
金山和中国人保宣称“敢赔险”是保险行业的创新,但此项险种无论从法律意义,还是从行业惯例来说,都明显漏洞百出:
第一、保单没有明确的受益人,不符合行业惯例。
裴律师指出,保险合同生效的首要前提就是要有明确的投保人和受益人。投保人是金山公司,没问题。但受益人到底是谁呢?所谓的“金山用户”,其实不过是互联网上的一个虚拟身份,并没有对应特定的自然人。而且,金山用户的群体构成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如此难以确定的对象,怎么能成为保单上的受益人呢?
第二、代买保险没有法律依据。
金山宣称是替用户购买保险,但这种说法显然缺乏法律常识。
“我们参加旅行团,旅游公司也会代我们购买保险,但保单上的受益人还是会写旅客自己的名字。而金山如何才能代表用户与人保签合同呢?难道金山已经获得了每个用户的真实姓名?或者是在保单上写上一个一个的金山 ID 号?新安装金山毒霸的用户又该如何自动获得保险?”裴律师质疑道。
第三、无固定受益人的保险也不成立。
商业保险中确实有一种无确定受益人的情况。比如,航空公司、运输公司或旅游公司会为运输工具购买保险,一旦运输工具发生事故,则车上受伤乘客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
不过,此类保险的前提条件是交通工具必须有确定的载客人数。当超载车辆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只承担额定的赔偿责任,而“金山用户”的规模是完全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