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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妻与钢铁大亨离婚案被驳回 不涉百亿财产分割
money.fjnet.cn 2012-08-16 09:03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双华位列2008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榜眼,当年43岁的他总资产为350亿元。然而,前年9月,这位富豪又因卷入婚姻官司而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发妻宋雅红将杜双华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此案因涉及高达数百亿的财产分割,成为国内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

昨天,已经被中止审理一年多的这起离婚案有了新进展,市一中院恢复了对案件的审理,并裁定驳回了宋雅红的起诉。这一裁定仅是程序上的驳回,不涉及数百亿财产分割。

1离婚十年

离婚这么大的事我竟不知情

2010年9月20日,宋雅红将杜双华告到了海淀法院。但在开庭时,杜双华提交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10年前的判决,判决中赫然写着:由于女方“居无定所,查无下落”,法院于4月28日判决双方离婚,将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辆桑塔纳轿车判给了宋雅红,两个儿子判给了杜双华,抚养费用由杜双华自理。

对此,宋雅红说,她怎么也不能相信离婚这么大的事,她竟然毫不知情,“2008年至去年,我们一直在谈离婚的事,怎么会突然蹦出2001年的判决呢?”

由于这份衡水中院的判决,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决已将两人的婚姻关系解除,宋雅红再就离婚提起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裁定驳回宋雅红的起诉。

2事实错误

判决中当事人姓名年龄全写错

对于这份突然出现的衡水中院的离婚判决书,宋雅红表示,她没有到庭应诉,没有收到起诉书,甚至连开庭传票也没见过,判决书更是闻所未闻,自始至终她都不知情。此后,她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在市一中院审理过程中,宋雅红的律师陈旭指出了衡水中院涉案判决中有多处错误,包括错将宋雅红的名字写为“宋雅宏”;没有被告宋雅红的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杜双华长子、次子的生日全部写错;公告开庭日期与实际日期不符等。

陈旭律师说,在解除身份关系的离婚诉讼中,法院出现这样的错误,说明法院根本没有见到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用以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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