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已推“三权”抵押贷款/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韩复龄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需要政策先行。如果法律上没有相关的配套措施,一切可能只是一纸空文。因为宅基地的转让范围太窄,只限于本村居民。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又存在单户农民土地少,农村种地不赚钱的问题。
据了解,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建立了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在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政策先行的前提下,目前重庆农商行已推出了以农村居民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为抵押物的“三权”抵押贷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重庆农商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要求借款人自有资金投入比例不得低于借款项目所需资金的50%。另外,还需要抵押物所在发包方同意。
而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期限最长5年,可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项目现金流和评级授信情况,最高达房屋评估价值的60%。另外,还要求抵押物所在村(居)委员会出具同意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同意处置、转让的承诺或决议。
据悉,当地政府还专门发文,对于“三权”抵押融资的抵押、登记、转让和处置等进行规范。以重庆市垫江县为例,该县积极做好有关配套机制建设。例如,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林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另外,该县还依托市、县两级财政出资设立的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经办银行因发放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比例为35%,其中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15%。
重庆银监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末,重庆四家主要涉农银行(重庆农商行、农行、农发行、邮储银行)的 “三权”抵押贷款余额为57.07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为36.54亿元,农房抵押贷款为18.94亿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为1.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