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伴随经济下行和财政收入增幅下滑,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比往年加大。解决地方债风险根本在于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举债约束机制。
专家称,化解风险应建立有效举债约束机制
截至2月20日,全国各省(区、市)财政预算报告已经悉数公布。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还贷高峰期”、“部分地区偿债压力较大”“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等语句频繁出现,凸显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接受《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指出,伴随经济下行和财政收入增幅下滑,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比往年有所加大。而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本在于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举债约束机制。
浙江省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指出,“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还贷高峰期,一些市县财政资金调度的压力较大。”《关于吉林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也提出,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一些政府性债务陆续进入偿还高峰期,各级政府偿债压力较大;湖南省的预算草案则直接点出,“偿债压力很大,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行存在隐患,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针对地方政府发债尤其是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管理手段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再加上今后一段时间地方城建压力较大,因此我国仍处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累积期。
根据国家审计署披露的信息,去年和今年地方政府债务将进入集中偿还期,约有42%的地方债务于2012年底前到期,53%的地方债务将于2013年底前到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则告诉记者,一方面地方政府发债的绝对额还在增长,一方面债务偿还压力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入增幅下滑而加大,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比往年有所加大。
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高级经济学家管清友(微博)日前撰文指出,仅从国家审计署的统计数据来看,乐观地说,中国大约还有10年的政府债务扩张期。但悲观地来说,中国在未来3至5年,确实要严防债务危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