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保险> 行业动态 > 正文
太平洋保险拒理赔遭起诉 负责人声称认识某领导
money.fjnet.cn 2013-05-13 10:17   来源:南海网    我来说两句

太平洋保险拒理赔遭起诉负责人声称认识某领导

  太平洋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决定通知书》却作出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决定。(南海网记者杨隽莹摄)

太平洋保险拒理赔遭起诉负责人声称认识某领导

  保险公司将王先生妻子2年多来所交的1万多元保费悄无声息地退回到了王先生妻子的银行卡里。图为银行账单凭证(南海网记者杨隽莹摄)

太平洋保险拒理赔遭起诉负责人声称认识某领导

  太平洋人寿保险支公司总经理方山铭拿出一张名片,称自己认识名片上的领导(南海网记者杨隽莹摄)

  妻子患病申请保险理赔曲折多 遭保险公司拒赔

  王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11月8日,经朋友介绍,他妻子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额为10万的《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其中附加金瑞人生重大疾病,该保单于2012年11月10日生效。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同年11月15日,王先生妻子因偶感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非霍奇金淋巴瘤。今年3月份,王先生向保险公司正式提出申请理赔,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在获悉详细情况后作出拒绝理赔的决定,这让他十分不理解。

  按照王先生的说法,他的妻子是在2010年11月中旬正式被确诊为非霍奇金淋巴瘤,那为什么是在2013年3月初、时隔两年多后才提出重疾理赔申请呢?

  “因为当时我询问了他们的业务员,他们解释说要在合同上找到对应的名词才能理赔,但我们一直都没找到,只得放弃了。”王先生说。保险险种五花八门、种类繁多,保险合同条文复杂难懂,王先生表示自己根本就看不懂,在上面也找不到与妻子病情相符的条款。

  记者在王先生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签署的合同上看到,合同在对重大疾病的定义中,确实包含了恶性肿瘤一项,却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怪不得王先生根本就找不到与医院确诊重疾名称相对应的疾病了。更离奇的是,连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也是一脸茫然,只称必须医院确诊名称与保单条款规定重疾名称一致才能赔付。

  大感失望的王先生只得放弃申请理赔,正是基于此原因,加之妻子治病花费十分大,投保满一年后,王先生中断了支付保险费。然而,在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的不断电话催促和业务员的再三劝说下,王先生于2012年2月7日继续支付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复效。没想到的是,保险合同的复效竟成了后来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今年3月初,已经山穷水尽、无力继续缴住院费的王先生,偶然与妻子主治医生谈及保险一事,并将保单交与医生帮忙核查是否属于重疾承保范围时,经医生确认,王先生这才知道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应该对妻子的重疾承担保险责任。于是,他正式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

  2013年4月8日,面对王先生的理赔申请,太平洋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决定通知书》却作出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决定。王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此举严重伤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责任编辑:乔佳利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